天眼查App显示,近日,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新增恢复执行信息,执行标的19亿余元,被执行人还包括华泰汽车集团旗下天津国泰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、天津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、华泰汽车集团(天津)有限公司、内蒙古欧意德发动机有限公司等,执行法院为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。
天眼查App显示,近日,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新增恢复执行信息,执行标的19亿余元,被执行人还包括华泰汽车集团旗下天津国泰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、天津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、华泰汽车集团(天津)有限公司、内蒙古欧意德发动机有限公司等,执行法院为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。
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,法定代表人为苗小龙,注册资本3亿人民币,经营范围包括委托生产及销售汽车零部件、配件;货物进出口;销售汽车等,由张秀根、苗小龙分别持股99%、1%。风险信息显示,该公司存在多条被执行人信息,被执行总金额超31亿元,此外还存在多条失信被执行人(老赖)、限制消费令及终本案件信息,未履行金额超82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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